四五七、讯问 (第1/2页)
按照韦恩对刺杀案件的刻板印象,正常来讲,这类案子大多都是两种走向:
一种情况是当行动完成之后、有时候甚至是在刺杀正式发起之前,幕后真凶和帮凶们就已经开始了有序撤离,事后估计想追,往往都已经追不上了,
另外一种情况则是幕后真凶和帮凶们的手上没准看起来干净得很,哪怕过个一年半载,他们可能还像个没事人一样,在本地继续转悠。
前者和后者大概分别对应了“过江龙”和“地头蛇”,不过也不绝对,很多时候其实都是“混搭”的,
但不管怎么说,这种案子基本上都急不来,就连现场被抓住的凶手本人,或许都不是重点。
凶手被领上来以后,样子看起来倒是个颇为体面的文明人,
名字叫做卡尔,四十来岁,脸上还带着已经符合现代造型的眼镜,感觉还有点文质彬彬,体格粗看起来已经发福,实际上却挺有肌肉。
从履历上看,这家伙曾经在美利加的陆军中服过役,还考取了会计执照,有点半条腿已经迈入小中产阶层的味道,
不过他目前的职业只能算是普通的文员,五年换了六个工作,实际收入在“体面人”序列里或许并不能算是高的。
这年头眼镜虽然已经初步普及,但平均价格还在“轻奢”的档位,而且美利加人对这玩意的接受程度其实一般,
就算有些人对它有刚需,实际上更多的也还是倾向于所谓的“单片眼镜”或者“无腿眼镜”,只在用的时候戴,平时能摘就摘。
对比这家伙的履历和形象,就有一种“刻意显得人畜无害”的感觉。
“我们已经反复讯问过他好几次了,作案经过和具体细节都没有问题,他本人也已经认罪。我觉得这个案件似乎并没有再次重新核查的必要。”
威廉警长的手上也有他们自己的卷宗,这话说出来之后,就连旁边的几个警员也都微微点头表示了认可。
韦恩对这种情况还算理解,毕竟他们此时公开的身份,是“城市警察委员会”派来的特别调查员,
在通俗的认知里,这种调查一般就是来给本地警方找茬的,人家配合归配合,但有点情绪或者嫌自己这帮人多余也正常。
不过一码归一码,对于正常警员可以理解,要是让坏人浑水摸鱼了就坏菜,
韦恩有着颇为丰富的扯皮经验,“我们也是例行公事,请配合我们的工作。”
接着就把本地的警员们都给礼貌地请了出去。
案件发生之后,大教堂抓住凶手以后做的第一件事情,就是确认对方是否是“堕落者”,以及是否受到了非凡力量的影响,
判断二者皆非以后,这家伙才被送到了警察局,作为世俗的案件进行处理。
韦恩之前还特意询问过汤姆·哈根,这其中的流程是否存在问题,毕竟韦恩在过来以前,还以为凶手会被关押在类似乔治伯格“旧警察局”那样的地方,
汤姆·哈根给出的答案还挺现实,当年清教徒们就是因为反对温莎国教才被驱逐的,他们既反对王权对宗教影响过深,又反对宗教对世俗干预过广,到了新大陆这边之后,随后发展起来的圣灵教会,自然也就有了更多的自我约束。
理论上教会不应该过多干涉与信仰和非凡力量无关的事务,而里士满作为福吉尼亚的首府,各方力量汇聚,做起事情来,自然也就会显得更“各司其职”,
但反过来讲,或许也是因为整件事过于符合流程了,柯里昂主教和汤姆·哈根他们才会笃定这件事情的背后另有隐情,大教堂目前的做法看起来就像是已经把手按在了台面上,决定等菜被端上来之后再考虑要不要掀桌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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