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七十二章 同仇敌忾(4) (第2/2页)
跟着跟着,霍直心说坏了,车队要出城!市区内由于拥堵,自己的三轮车还勉强跟得上,一旦出城的话,三轮车和轿车的差别可不仅仅是少一个轱辘的问题了,上了高速就得被甩回姥姥家。他气馁地捶了一下车把,无可奈何地看着自己的前车轮和那台宝马745的屁股越拉越远……
他丧气地把花花匣子一样的三轮车拐上人行道,狠狠地刹停在一颗还挂着霜花的柳树边。抬眼向已经模糊的车队望了一会儿,他突然笑了,原来车队出城上的是机场高速,这么大的阵势,又开出了那台很少出现的超豪华大奔,再加上今天是腊月二十九,种种迹象都表明车队是去机场接人,而且接的是重要的大人物。那么,能是谁呢?不言而喻,十有八九是接翁兆刚。
想到这儿,他那根还没来得及萎缩的神经又坚硬了几分。既然断定车队去机场是接翁兆刚,那么,还用的着跟踪吗?在这儿等他们回城不就完了吗!只要咬住翁兆刚的尾巴,就不怕找不到机会下手。
他摘下手套,双手拢着嘴呵了一会儿热气,然后下车,把车篷里的另一套蓝色篷衣罩在原来这套浅黄篷衣上,这样花样翻新,起码不会引起车队的怀疑。
港田三轮车里太冷了,估计车队一时半会儿也不能回来,他到附近的一个小吃店里点了一盘尖椒干豆腐、一盘溜肥肠,又叫了三两热乎乎的散装白酒,憋着一股勇士即将奔赴沙场的豪气,大口吃喝起来……
三两小酒儿下肚,整个人都微熏发飘,身上也暖和起来。都说酒壮英雄胆,霍直血管里的酒精不但溶入了血液,同时也溶入了他报仇除害的决心里。而且,还起到了战前誓师的作用,那股必杀翁兆刚的劲头贯穿了全身的每一个细胞,把他拱得像个被洗脑的****似的,横着身子钻出小吃店,踩着又硬又滑的冰雪路面跺了两脚,发现自己没打摽,脚下稳着呢。坐进三轮车里,打着火,两眼直盯盯地瞅着机场高速上回城的车流……
酒精这个东西也有让人精神高度集中的神奇作用,霍直不光将车辆看得清清楚楚,而且还把父亲临终时的场景也播放得如高清视频般清晰。
车队下午四点十分才从机场高速出口露头,也幸亏这三两小酒儿顶着,那也冻得直哆嗦,如果没有这点儿热量支撑的话,霍直真得冻个好歹的。他看得真切,打头的还是枪漏子那台奔驰s560,紧随其后就是那台豪华得直耀眼的奔驰s600,而且队形没变,压轴的仍是那台白色宝马745。
霍直几乎被冻成冰碴的眼珠一下活起来,一股接近燃烧热度的光茫直射那台奔驰s600,手脚也好像士兵遇到了强有力的统帅般灵动起来。等车队从眼前一过,他敏捷地扭动车把,很自然地跟在了垫后的那辆宝马后面……
东北的冬天总是早早垂下夜幕。此时,天色已经擦黑。华灯初上,喜迎佳节的大红灯笼在路边亮起了一道欢庆的景致,似乎寓示着任何令人不快的事情都不该在这个时候发生。但霍直却知道,今晚这个机会绝无仅有,如果不把握住了,以自己这“纯天然”的能力,要想干掉翁兆刚,说不上又要等到何年何月。
车队穿街过巷,也看不出是向着哪个隆重的地点行驶。霍直驾着三轮车时而驶上人行道,时而钻进熟悉的胡同里,其实他从另一个胡同口一出去,肯定还会咬住车队的尾巴。就这样,一直跟至外道区的靖宇大街上,他才猜出了车队的目的地。
果不其然,车队确实停在了一家百年老店门前,整整铺了少半条街。